根据要求,8月份起,《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全面废止,我市事业单位将全面按照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人事管理。该条例基本特征是科学设岗、平等竞争、全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有效地规范了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
市第五人民医院作为一家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积极响应并落实该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合同用人机制,把聘用合同作为本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以聘用合同作为处理和调整聘用合同双方关系的依据,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一视同仁,所有人员都签订聘用合同,实现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顺利转变,有利于创造人才公开平等竞争的环境。
据了解,两个《暂行规定》废止后,基于原《暂行规定》所实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自动离职,以及事业单位辞退工作人员等人事关系处理方式已不再适用。今后,市五院将严格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通过实行聘用制,以聘用合同为基本依据,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聘用合同及约定的合同条款处理双方人事关系的建立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