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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院窗口服务工作制度
时间:2017年09月25日 字体:

  一、窗口服务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窗口服务人员必须着工作服,挂工作牌上岗,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言行和善得体,微笑服务。


  三、接待服务对象应积极主动,使用文明用语。


  四、做到有问必答,熟悉院内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为病友指明流程并做好分流疏导工作。


  五、牢固树立“以病友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对病友实行快捷服务,方便病友。


  六、禁止旷工或窗口缺位、迟到早退,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讲粗话、脏话、大声喧哗、嬉闹、串岗、扎堆聊天,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吸烟、用餐、吃零食、打闲聊电话、电脑上打游戏、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院领导及行政总值班将不定期的对医院窗口部门进行巡查。对违反以上制度的人员或有病友及其家属投诉经查实的,第一次对其进行约谈,并扣罚50元绩效工资;第二次扣罚100元绩效工资;第三次对聘用员工予以辞退、对在编员工予以待岗三个月及调离原岗位等处理。


  八、对各科室窗口服务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其科室负责人相应处罚,第一次扣罚其负责人50元绩效工资,第二次扣罚其负责人100元绩效工资,第三次扣罚其负责人500元绩效工资,并全院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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